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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(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);
(2)本人身份证;
(3)本人特区通行证;
(4)学业证书;
(5)学习成绩单;
(6)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就读证明;
(7)所就读特区学校学生身份证件;
(8)入学前最后学历证明以及其它相关材料;
(9)获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者,须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。
4.台湾地区学历、学位认证申请需递交以下材料:
(1)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(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);
(2)本人身份证件;
(3)所获学历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;
(4)学习成绩单;
(5)获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者,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。
六点注意事项
(1)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,如学位或文凭证书、留学期间成绩单等须经正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,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,翻译件须提供原件;
(2)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,须提供预科证明;
(3)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,另须提供研究证明、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;
(4)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,须提供菲律宾总统府、高等教育委员会、外交部的认证等相关材料;
(5)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,如学习期间转学或由非学生身份转换为学生身份的,须提供可以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材料;
(6)在国外学业结束,但只获得学校出具的获得学位的证明,尚未获得学位证书者,须翻译该证明及学习成绩单。

北京 电话:010-59003490
上海 电话:021-64677037
021-64677039
杭州 电话:0571-28908899
宁波 电话:0574-27728899
南京 电话:025-83241883
青岛 电话:0532-66775158
成都 电话:028-86085111
绍兴 电话:0575-88334488
苏州 电话:0512-818811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