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特别注意 1.邮政储蓄的存款不可以用。 2.在递交签证申请时,存款已有6个月以上的存款历史(以起息日为准)。 3.果已到期的存款,不要转存,不要支取,不能换折,要求银行按照存单上的起息日开存款证明,以保证6个月以上的存款历史。 4.存款证明开后,请仔细核对帐号、金额、户名是否正确,如有问题须重新开具。如存单有变,请提供新的存单复印件。 5.银行系统升级,存单的账号等信息有变,请在存单上标注清楚(或由银行开具证明),需要提供新的存单的公证件。 6.款需存在申请人本人或资助人名下,人民币、外币、银行发行的记名国债均可。 7.现金一般不作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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